在线全职美工 海量财经|江小白最新回应“诉东方甄选案”:“这次我们不得不起诉”

发布日期:2024-09-26 04:04    点击次数:112

在线全职美工 海量财经|江小白最新回应“诉东方甄选案”:“这次我们不得不起诉”

  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朱晓冲 报道

  9月12日,江小白起诉东方甄选不正当竞争引发关注。截至目前,双方均未对诉讼进行公开回应。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与东方甄选关联公司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该案将于1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月12日,海报新闻记者从江小白方相关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江小白方面不愿意在舆论场上过多纠缠,只想就“粮食酒”这个事情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

产品建模

  对东方甄选的行政投诉 暂无进展在线全职美工

  此前,东方甄选主播“天权”直播时以“三级品酒师”身份称“江小白不是白酒”。8月9日,江小白曾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江小白酒业旗下所有白酒产品,均采用纯粮固态发酵酿造工艺,酿造原料只有水和高粱,产品执行标准为代号GB/T26761(优级)的小曲固态法白酒国标。江小白所有白酒产品的酿造原料、酿造工艺(纯粮固态发酵)以及执行标准(GB/T26761)均已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无任何隐瞒或误导行为。

  针对天权直播时的言论,江小白方表示已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东方甄选就此事作出公开道歉并消除影响。江小白方相关工作人员向海报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行政投诉方面还没有进展。

  针对江小白的行政投诉,有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江小白的行政投诉奏效,东方甄选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如果进行诉讼,法院可能会直接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判决东方甄选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的标准,向江小白赔偿损失。

  “江小白这次不得不走法律程序”

  事件发酵后,天权通过个人微博账号发表一篇短文向江小白进行道歉,东方甄选官方微博账号转发了天权道歉的短文,并再度向江小白致歉。但江小白对东方甄选方面的致歉并不接受,认为道歉态度不诚恳,并试图掩盖直播中恶意拉踩、诋毁品牌的明显事实,将通过投诉和法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江小白认为,旗下白酒产品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被诋毁不是粮食酒,与严谨的生产工艺与国家标准等事实不符,江小白只寻求一个客观公正的结果。此外,江小白在声明中指出,网店装修公司并没有在此次事件中获得流量,甚至是直播带货以获得短期销量的企图。江小白只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产品,只要求客观公正地按照国家标准还原江小白白酒产品是未添加食用酒精的纯粮固态白酒的事实。江小白称,对于东方甄选与俞敏洪老师心存敬意,但是对于主播天权这种在直播间为了推销带货其他友商产品而进行诋毁和拉踩江小白产品的行为,要表明清晰的立场与态度。

  江小白方内部人员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引发关注并非公司本意,公司只想通过正常程序要一个合理和公正的评价。“江小白已经不红很久了,不想再在舆论场上有争议,只是‘粮食酒’是底线问题,才不得不走法律程序。”

  东方甄选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对海报新闻记者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东方甄选主播言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江小白”产品声誉,东方甄选作为经营者一方,其行为涉嫌通过在直播中“贬低他人”的方式,帮助其他白酒品牌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胡磊认为,根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而东方甄选主播关于“白酒”“江小白”的相关言论与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和标准不相符。“网络主播对于江小白白酒制作工艺等描述与客观事实不符,其‘断章取义’的解读必然会使得消费者对于‘白酒’以及江小白酒业旗下白酒产生认知偏差,构成引人误解的宣传,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胡磊说,目前江小白提出了民事诉讼在线全职美工,要求承担“贬低他人”的相关责任,法院也会就江小白公司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如江小白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的内容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则东方甄选也会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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